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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笔记(二)——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设计模式是在特定环境下人们解决某类重复出现问题的一套成功或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总览

原则的目的: 高内聚,低耦合

名称 频率 作用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 类的职责单一,对外只提供一种功能,而引起类变化的原因都应该只有一个
开闭原则
(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 类的改动是通过增加代码进行的,而不是修改源代码
里氏代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 任何抽象类(interface接口)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他的实现类进行替换,实际就是虚拟机制,语言级别实现面向对象功能
依赖倒转原则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 依赖于抽象(接口),不要依赖具体的实现(类),也就是针对接口编程
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 不应该强迫用户的程序依赖他们不需要的接口方法。一个接口应该只提供一种对外功能,不应该把所有操作都封装到一个接口中去
合成复用原则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CRP)
★★★★☆ 如果使用继承,会导致父类的任何变换都可能影响到子类的行为。如果使用对象组合,就降低了这种依赖关系。对于继承和组合,优先使用组合
迪米特法则
(Law of Demeter, LoD)
★★★☆☆ 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从而降低各个对象之间的耦合,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例如在一个程序中,各个模块之间相互调用时,通常会提供一个统一的接口来实现。这样其他模块不需要了解另外一个模块的内部实现细节,这样当一个模块内部的实现发生改变时,不会影响其他模块的使用。(黑盒原理)

二、各原则简介

2.1 单一职责原则

参考资料

  • https://www.yuque.com/aceld/lfhu8y/pebe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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